北京市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11月23日,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北京市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各种情况提出最高奖金3000万元。

建议鼓励新型储能企业加快重点技术、材料部件、重大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面向长寿命、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新型储能产业“筑基工程”,重点开展产业链卡点揭示攻关,解决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卡脖子”问题,按不超过攻关投资30%的比例,给予最高补贴3000万元。

支持在五环外工业厂区、物流园区、数据中心等非人员密集区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支持新型储能示范工业园区围绕固态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高安全储能技术路线开展示范应用。制造企业在工厂或园区配置新型储能设施,实现能源高效利用的,按总投资不超过奖励范围的30%给予最高奖励资金3000万元;鼓励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单位对符合要求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小批量验证,进一步提高技术产品的适应性和产业化水平,奖励不超过小批量测试投资30%的比例,一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中信创非硬件部分实际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首次解决储能领域典型应用场景需求和实际实施的优质解决方案“首方案”最高奖励不超过3000万元。

政策原文如下: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京经信发〔2023〕9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把握产业发展机遇,整合资源优势,促进城市新储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有效支持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局制定了支持新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现发布,请遵守。

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局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3日

北京市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新能源储存是构建新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设备,是实现碳峰值、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国内新能源形式和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领域。为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把握产业发展机遇,整合资源优势,促进城市新储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有效支持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制定本措施:

一是加快新型储能技术创新突破

(一)提高新型储能关键技术的创新能力

鼓励新型储能企业加快重点技术、材料部件、重大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面向长寿命、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新型储能产业“筑基工程”,重点开展产业链卡点揭示攻关,解决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卡脖子”问题,按不超过攻关投资30%的比例,给予最高补贴3000万元。

(二)支持新储能领域创新载体建设

鼓励企业整合细分领域优势资源,推进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试验验证平台建设,提高新储能产品质量验证和工艺验证能力,加快新储能工程化实施和产业化应用进程。

(三)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

促进国家储能技术产业与教育一体化平台与城市新储能企业深入合作,促进新储能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人才培训供给与产业发展需求的全面整合,培养行业领先人才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复合人才。二、二。促进新储能产业的集聚和发展

(四)建设新型储能示范产业园

支持昌平区发挥作用“能源谷”优势,建设产教一体化、中央一体化的一体化创新区;支持房山区依托产业链龙头企业,建设中央、地方合作、京津冀协调发展区。鼓励示范园区的培育和聚集新型储能基准企业,布局储能示范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研发、生产、应用一体化发展的产业生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区域储能产业支持政策,促进新型储能产业的集聚发展。

(五)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

鼓励专业机构在新型储能领域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根据服务绩效提供诊断、孵化、投资等公共服务;第一次“升规”支持储能领域中小企业,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培育具有特色的新型储能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六)推进新型储能领域产业化项目落地

对符合国际、国家、城市数字化、智能相关标准的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全球、战略、项目贷款的新型储能建设项目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原则上,单个企业上年度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七)提高新型储能产业智能绿色发展水平

支持新型储能企业进行智能绿色技术改造升级,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对智能技术改造项目和绿色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实施效果符合绩效要求,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八)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协调发展

在京津冀引进和培育一批优质产业链企业,完善新的区域储能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参与“强链补链”行动合格的新型储能企业,按实际履约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加强新型储能技术和产品应用

(九)推动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

支持在五环外工业厂区、物流园区、数据中心等非人员密集区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支持新型储能示范工业园区围绕固态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高安全储能技术路线开展示范应用。制造企业在工厂或园区配置新型储能设施,实现能源高效利用的,按总投资不超过奖励范围的30%给予最高奖励资金3000万元;鼓励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单位对符合要求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小批量验证,进一步提高技术产品的适应性和产业化水平,奖励不超过小批量测试投资30%的比例,一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十)促进信息技术与储能技术的融合与发展

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能源数字技术,开发建设高效安全的智能管理系统,提高储能系统感知、智能诊断、协同控制等储能设施的智能运行管理水平。根据中信创非硬件部分实际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首次解决储能领域典型应用场景需求和实际实施的优质解决方案“首方案”最高奖励不超过3000万元。

(十一)促进先进储能技术与充电设施的融合发展

支持光储充检、光储充更换、车网互动(V2)G)示范和推广新技术和新模式。注重服务新能源汽车发展,增加绿电消费,提高电网资源配置能力“车-桩-位”一体化创新解决方案;鼓励新型充电设施参与电网负荷调控,提高电网资源利用效率。

四、加强新型储能产业创新要素保障

(十二)促进新型储能技术与标准的协同创新

鼓励北京企业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际标准研究,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和实际应用,引导产业联盟等社会团体快速响应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独立制定和发布集团标准,促进先进集团标准的应用和示范。

(十三)加强新型储能领域的财政支持

对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业务按不超过1%的贴息率给予贴息或担保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支持新型储能专业新企业快速申报北交所,提高发行上市审核效率;进入北京“专精特新”按照现行政策奖励专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和上市优质企业。

(十四)加强新型储能领域的国际合作

支持新储能企业发展国际市场,提高国际业务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展览,加快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争取国际产品认证;支持全球储能企业在北京设立研发中心或与城市企业合作开展储能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开展全球能源转型高级论坛等重大活动,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技术交流和产业合作平台。

(十五)推进储能新领域人才建设

加强新型储能产业领军人才引进,为北京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全面保障,引进特殊人才“一事一议”研究;支持新储能企业开放创新验证平台,建设培训基地,为高校提供实习培训机会,加快储能行业高技能人才培训;鼓励产业集聚区向新储能领域的重点企业引进人才,提供优质便捷的儿童入学、落户、住房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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