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汽车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投诉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的趋势。其中,汽车质量问题、汽车销售问题、汽车售后及配套服务问题、二手车问题被称为“四大汽车消费投诉”。
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在购买汽车的过程中,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尤为重要。随着行业的快速变化和商业模式的多样化,消费者面临的“隐性侵权”难以得到权利保护。
现实中,续航里程虚标、车辆配置不一致、销售承诺不履行等现象屡禁不止。
例如,当一辆新能源汽车上市时,它正式宣传它使用了高通公司的八核芯片,但当车主提到真正的汽车时,他发现它配备了英特尔凌3940芯片,已经发布了好几年。另一个例子是,几天前,海南一家豪华品牌4S店收到车主订购车款并签订销售合同后,单方面收取10万服务费,否则不允许取车,被拒绝后直接退还车主押金。
上述侵权行为事实清楚,易于发现,有相关法律规定得到保障和约束,但消费者很难发现或保护一些隐性侵权行为。
预售订单虚火旺盛,消费者真假难辨
近年来,许多企业喜欢在新车上市前进行一波预售,通过发布一些高科技配置和性能参数,提高消费者对车型的期望,提高市场胃口,直到正式上市将宣传车型订单预售突破,上市前突破,展示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和热订单。
但正式上市后,第三方看到的销售数据却大不相同。预售订单没有兑现的“车”很多,甚至出现了上市后销量不足预售订单十分之一的奇怪现象。
不考虑现实中会有多少消费者在不知道车辆具体配置、最终价格、售后权益等信息的情况下支付定金。一些新车上市后,二手平台一夜之间转售大量订单权益,值得深思。
夸大预售订单是过去一些造车新势力常用的“营销手段”。现在一些老大厂也照葫芦画瓢,被打脸也不尴尬。
消费者在购买汽车的过程中应该首先保证的是知情权。卖方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汽车信息,包括车辆性能、售后服务、保修政策等内容,使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和决策参考。同时,卖方也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误导消费者通过虚假宣传或欺骗手段购买。
一些观点认为,预售订单数据是汽车公司自己掌握的一个账户,宣布多少是企业自己的行为。然而,虚假预售订单的夸大宣传不仅蒙蔽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或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
降价潮过后,新旧车同价出售,车主后悔早买
2月19日,新能源汽车领袖比亚迪宣布,王朝网旗下秦PLUS荣耀版正式上市,官方指导价7.98万元起。与此同时,五菱、长安汽车、哪吒汽车、北京现代、上汽通用等汽车公司也加入了价格战。10多家汽车公司集体宣布多款车型大幅降价,部分车型降价高达20%或30%。
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价格战硝烟弥漫,但随后的消费者投诉也大幅增加,主要集中在新车购买后不久官方大幅降价、车主要求退还差价等问题上。
对消费者来说,价格和性能是考虑购买汽车的最大因素。就市场行为而言,汽车价格的波动是市场竞争和供需关系的结果。制造商或卖方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独立决定汽车的定价和促销活动,包括降价促销。
但是,如果汽车经销商在降价前对消费者采取欺骗或不公平待遇,或者其他合同违约、虚假宣传等。在购车过程中,消费者有理由怀疑自己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受到了侵犯,应该得到相应的保护。
除了竞争市场份额和利润外,汽车公司还应该与老车主打交道回应合理的权益诉求,安慰突然大幅降价带来的麻烦,积极对待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也是维护品牌形象的必要措施。
在【一锤定音】看来,价格战和低价竞销也会损害供应商、主机厂和经销商的利益。
汽车是一个产业链很长的行业。主机厂按供应商降价。如果供应商不降价,他们将失去订单,降价将没有利润。一些供应商要么以次充好,要么降低标准,以满足主机厂的要求。结果会导致整车质量下降。如果经销商不赚钱或赔钱,售后服务也会打折扣。所有看似合理的“降本行为”最终都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这相当于喝毒药解渴。
事实上,汽车消费中仍有许多“隐性侵权”行为,如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如电话号码、地址不采取有效的隐私保护措施甚至销售;通过远程OTA系统限制车辆充放电功率,或获取车辆数据;未经协商单方面修改签订的电子合同,绝大多数消费者无法证明这些行为。
此外,还存在价格歧视、消失的新势力品牌用户权益保护、物业或开发商拒绝充电桩线配置、新能源汽车托运限额或涨价等行业发展和配套政策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
简而言之,汽车工业是一个重要的消费领域。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需要企业的严格自律,还需要充分发挥行业机构和媒体的舆论监督责任。只有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才能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那些明暗侵权行为无处藏身,共同促进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已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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