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的专利权为何无效,中创新航没有给出具体原因

众所周知,宁德时代和中国创新航空公司都是国内电力电池领域的知名企业。两者在电力电池领域的竞争一直处于白热阶段,在商业竞争的背后仍然存在“侵犯知识产权”法律纠纷。

宁德时代的专利权为何无效,中创新航没有给出具体原因

数据显示,2021年中旬,宁德时代以侵犯技术专利为由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企业在创新航向宁德时代支付巨额赔偿,共计6.48亿元。具体涉及的技术专利包括“锂离子电池”、“正极片和电池”、“集流构件和电池”、“防爆装置”、“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等五项。

这件事一出,立刻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案件审理的过程也是曲折的。

首先,去年11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了处理“集流构件和电池”判断侵权行为,认定创新航存在侵权行为,要求他们赔偿宁德时代263.25万元的损失,停止销售相关侵权产品。

今年2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了反对“锂离子电池”和“正极片和电池”两项判决认定中创新航侵权,需要向宁德时代支付5710万元的赔偿金。

两项裁决以中创新航败诉告终。当然,中创并不相信。一方面,他们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面,他们于去年6月向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废除”所持有的宁德时代“锂离子电池”和“正极片和电池”这两项专利。

该申请直到最近才得到回复。8月3日,中国创新航空公司宣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正式宣布宁德时代“锂离子电池”、“正极片和电池”专利权无效,即上述中创新航的两项侵权指控不成立,宁德时代的专利权为何无效,中创新航没有给出具体原因。

当然,在本公告中没有提到之前的败诉“集流构件和电池”,因此,中国创新航空公司仍然需要回应之前的判决,要么支付赔偿金,要么继续上诉,并向国家专利局提交撤销专利的申请,此外“防爆装置”、“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这两项专利侵权的判决尚未公布,因此,目前很难说这件事的最终趋势。

事实上,宁德时代在中国电力电池领域确实是独一无二的。以全球份额和年装机量为例,宁德时代的市场份额基本可以达到40%左右,而这次与他们发生纠纷的中创新航只有4.3%,差距相当大。

这种近乎半垄断的市场地位,也让宁德时代在技术专利领域走在了很多企业的前列,让后来者很容易因为“专利侵权”其他问题被压制。去年,宁德时代以不公平竞争为由向长城蜂巢能源提起诉讼,要求9名曾效力于宁德时代的蜂巢员工支付100万元的赔偿。

可见,随着动力电池轨道竞争的加剧,未来这个行业的内斗现象会越来越多。我们将继续关注宁德时代和中创新航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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