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联美控股能否扭转下滑?

施子夫,港湾商业观察 李镭

联美控股的主要业务是清洁能源和广告(600167).SH)无论是今年的季度报告,还是去年的年度报告,都显得利润不佳。 与此同时,联美控股因信披不合格被责令整改,屡屡违规被罚。2023年,联美控股能否扭转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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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和去年表现不佳,近三年利润指标大幅下降

 根据联美控股近日发布的季度报告,公司营业收入16.56亿元,同比下降4.96%,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89亿元,同比增长2.74%;上市公司股东扣除的净利润为6.71亿元,同比下降9.23%;毛利率为54.07%,同比下降3.44个百分点。

与第一季度业绩不佳相比,联美控股2022年年报更加失落。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约34.5亿元,同比下降0.51%;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9.44亿元,同比下降9.77%;每股基本收益为0.4172元,同比下降9.56%。

联美控股表示,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高铁出行短期影响、广告收入下降和宏观环境下保理融资业务下降;利润指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燃料价格持续上涨,报告期高铁出行短期影响,广告业务利润下降。

2022年报告显示,浑南热力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0.88亿元,同比增长2.04%,营业利润2.74亿元,同比下降27.44%,净利润2.06亿元,同比下降27.22%。;报告期内,沈阳新北实现营业收入8.51亿元,同比增长5.67%,营业利润1.16亿元,同比增长76.82%,净利润9036万元,同比增长77.30%;报告期内,国惠新能源营业收入11.06亿元,同比增长9.35%,营业利润5.24亿元,同比下降3.41%,净利润4.51亿元,同比下降1.00%。

与第一季度报告一样,2022年联美控股毛利率也有所下降,为38.95%,同比下降5.45个百分点。中信建设投资研究报告指出,2022年,受市场现货煤价高运行影响,公司供热业务毛利率达到24.66%,同比下降4.96个百分点,对整体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从联美控股近三年的盈利指标来看,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毛利率和净利率均大幅下降。 

023年联美控股能否扭转下滑?'

2020-2022年,联美控股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分别为20.64%、12.10%,9.51%;总资产收益率(加权)分别为13.32%、7.85以及6.61%;毛利率分别为54.51%、44.40%,38.95%;净利率分别为48.03%、30.97%和28.96%。

此外,2022年联美控股销售费用再创新高,近三年分别为6435万、8727万和1.313亿。 

02

市场价格下跌或推动公司业绩上升拐点

 针对2023年的经营计划,联美控股指出,公司将以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园区、优质居民低碳供热项目为拓展目标,围绕冷、热、电、汽等核心产品,通过开发低碳技术节能减排、综合能源业务拓展、探索电储能市场、布局氢能产业四条路径。2023年,公司将加快制、储、用、运氢的布局和落地,特别是“制氢环节”和“城市氢热电联产”示范项目前期工作。

中国银河证券5月4日发布的报告指出,自2023年以来,市场煤炭价格持续下跌。目前,北港5500卡动力煤市场价格约995元/吨,较去年高点下跌30%以上。随着供需格局的改善,煤炭价格的持续下跌预计将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拐点。

中国银河证券认为,该公司是清洁供热的领导者。目前,沈阳有8家集中供热和热电联合厂,规划供热面积1.5亿平方米。2022年,公司平均供暖面积7226万平方米,网络面积9879万平方米,未来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公司还在辽宁沈阳、江苏台州、山东菏泽、上海等地建设运营了多个综合清洁能源项目,重点关注冷、热、电、汽等核心产品,从沈阳走向全国。公司还大力拓展氢能业务。继爱德曼氢能(3.4%权益)战略入股后,公司于2022年与北燃平谷公司签订协议,将在分布式综合能源服务、加氢站、制氢、氢能热电联产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氢能、热泵等领域的布局,积极向综合清洁能源服务提供商转型。 

03

信批违规被责令整改,一年内因环境保护被处以三次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联美控股在发布业绩报告的同时,4月29日也收到了辽宁省证监会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辽宁省证券监督管理局指出,自天津凯森和实际控制人作出业绩承诺以来,联美控股未于2019年发行、2020、2021年定期报告披露业绩承诺及具体履行情况。福林热力工业蒸汽销量未达到业绩承诺指标,联美控股未披露相关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和上市公司的承诺和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5条和第8条第2款、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的承诺(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号。16)第10条,同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苏壮强、总经理张学森、董事会秘书刘思生应当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您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要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前,今年1月9日,联美控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监管工作函,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多次违规被罚,也体现在2022年年报中。据联美控股披露,2022年,公司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3次,累计处罚金额5.53万元。

1.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泰环罚款(2022)7-24号>,更换烟气设备时,未按要求进行手动监测,罚款2万元。

2.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泰环罚款(2022)7-35号>,露天堆放物料,未实施有效覆盖,厂区内有粉尘污染,罚款1.54万元。

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泰环罚款(2022)7-79号>,#3.原料库未完全关闭,无防尘喷淋装置,部分稻壳、树皮混合物堆放超过仓库边界,罚款1.99万元。(港湾金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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