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部发布通知,组织第四批能源领域第一套(套)重大技术设备的申请。
根据通知,申请项目重点关注先进可再生能源、新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智能、节能和能效提升。
此外,通知还鼓励重型燃气轮机、变速抽水蓄能、特高压关键部件等重大技术设备申请不同批次(次)第一套(套)示范,通过工程应用促进技术设备的优化、改进和迭代升级,逐步提高独立可控水平。
通知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第四批能源领域第一套(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 “四革命、一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应用导向、实践检验,以第一(套)示范应用为突破,畅通技术和工程应用渠道,提高科技成果转移和产业化水平,加快高水平能源技术自力更生,根据《关于促进能源领域第一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和《能源领域第一套(套)重大技术装备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第四批能源领域第一套(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项目应属于能源领域的关键技术设备,在中国率先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包括前三(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2)申请项目以确保国家能源安全、支持碳峰碳中和目标、帮助建设新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关注先进可再生能源、新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能源储存、水储存、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智能、节能和能源效率方向。
(3)鼓励和倾斜成套、整机设备和关键部件,填补国内空白,打造世界上第一套(套)领先优势,引领新兴产业发展。
(4)申请项目的技术设备应完成开发,并具备示范应用条件;依托项目实施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一年内签订正式供应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项目建设周期可控。
(5)鼓励重型燃气轮机、变速抽水蓄能、特高压关键部件等重大技术设备,申请不同批次(次)第一套(套)示范,通过工程应用促进技术设备的优化、改进和迭代升级,逐步提高独立可控水平。
二、申报程序
(1)原则上,用户单位牵头联合开发单位申报能源领域第一台(套)重大技术设备。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设备,由开发单位根据技术设备突破情况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提交能源领域第一台(套)重大技术设备申请报告(详见《评估办法》附件,外网地址:(http://www.nea.gov.cn/2022-08/30/c_1310657329.htm)。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负责组织本地区、本企业的申报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后,统一提交国家能源局。宣传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沟通一致的项目。
(3)原则上,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推荐项目不超过8个,各计划单列市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中央企业集团的申请项目应当依靠项目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的支持申请函,不得占用当地配额。适当增加推荐配额:
1.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在能源领域推出了第一套(套)重大技术设备支持政策,增加了三个推荐名额,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税收、金融、保险、绩效考核、示范项目燃料供应、发电并网、运营调度、免责等。
2. 根据前三批能源领域第一(套)重大技术设备的评价结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增加了2个推荐配额,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增加了5个以上的推荐配额。
3. 近日,我局将组织对前三批能源领域第一批(套)重大技术装备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相关推荐名额。
4. 有关省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在提交材料时,应附加配额说明、第一份(套)支持政策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可追溯核实,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5)要求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申报和推荐。
(六)我局将按照《评估办法》组织评估并公布第四批能源领域第一批(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
三、相关要求
(一)提交材料
1. 推荐函(正式公函,纸质版1份,电子版,光盘刻录,参考格式见附件)。
2. 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和PDF扫描文档,光盘刻录,每个项目不超过30M)。
(二)提交方式
1. 请在2024年2月9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将推荐函和申请材料发送给国家能源局节能科技装备司。
2. 推荐函和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与科技装备司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邮编:100045
联系电话:010-81929235 010-81929233
电子邮箱:JZC@nea.gov.cn
附件:关于推荐××等×第四批能源领域第一批(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项目申请函(参考)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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