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修改节能减排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4月21日,财政部发布通知,修改《节能减排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是将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5年底;二是将第三条第一款延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重点支持范围”中的:

“(一)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创新;(二)节能减排基本能力和公共平台建设;(三)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地区节能减排;(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示范升级;(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支持范围。”

修改为: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二)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补贴清算;(三)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四)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清算;(五)省级节能降碳试点;(六)报国务院批准的相关费用。”

财政部修改节能减排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事实上,财政部一直按照《节能减排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拨付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清算和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补贴清算,但政策以前并不明确。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2023年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和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预算189.9亿元。2022年11月发放的补贴资金预算为384.8亿元。2020年11月发布的2021年补贴资金预算为375.9亿元。

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推迟到2022年底,2022年底到期节能减排补贴资金管理暂行措施将面临修订,根据补贴清算资金一般推迟两年,2025年底前清算和发放所有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也是正常进展。

除上述两项外,财政部首次细化了补贴资金行业,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列为专项补贴计划。预计未来将配合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政策给予更大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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