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光伏 储能在工业等领域的创新应用

9月,国家对智能光伏的发展提出了要求,并将其列为促进智能光伏发展的新增长点“智能光伏 储能”创新应用于工业等领域。在地方层面,广西促进分布式新能源的本地开发利用,通过竞争性配置竞价降低互联网电价;山东促进工商和家庭光伏的开发利用,对海上光伏项目给予财政补贴;云南要求光伏产业,浙江明确光伏等新能源制造目标,内蒙古要求分布式光伏集群储能系统,江苏要求风景项目实施市场并网条件,吉林建立了能源安全风险控制体系。接下来,能环宝对9月份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快看!

智能光伏 储能在工业等领域的创新应用

国家一级政策

两个部门:推动“智能光伏 储能”在工业等领域的创新应用

9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布了《2023-2024年电子信息制造业稳定增长行动计划》,要求培育和扩大虚拟现实、先进计算、智能光伏等新增长点。对智能光伏发展提出要求:深入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智能光伏 储能”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发布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简评:电子信息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基础和领先产业。规模大、产业链长、领域广,是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的重要领域。

地方政策

广西:鼓励光伏建筑的综合应用,促进分布式新能源的本地开发利用

9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了《完善广西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促进分布式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促进新能源多领域跨境一体化发展。鼓励利用适合分散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农村土地,探索农业企业合作和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经营模式。

云南:产业配套设施不得作为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的先决条件

9月4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的通知》。文件提出,要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相关要求,消除地方保护和区域障碍,清理阻碍统一市场和光伏领域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在制定开发计划和组织市场资源配置的过程中,不得将产业配套设施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前提条件。

广西:通过竞争性配置竞价促进光伏发电,降低互联网电价

9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快实体经济增长,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提出,核电和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源侧结算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降约0.02元,所有相关利润将返还给市场化交易用户。通过竞争性配置招标,推动增量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降低互联网电价。

浙江:光伏、风电累计装机规模超过4000万千瓦

9月11日,浙江省制造业优质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浙江省促进新能源制造业优质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该文件将光伏、风电、储能、氢能、核电等新能源列为发展方向,要求到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新能源制造业产值达到8000亿元,形成年产150GW光伏电池及部件、5GW风电整机及部件、100GWH储能电池、5000多套氢燃料电池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全省光伏、风电、储能、氢能等新能源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建成了一批源网荷花储存、光伏建筑一体化等示范应用项目,光伏、风电累计装机规模超过4000万千瓦。

内蒙古:建立一批具有示范主导作用的分布式光伏集群储能系统

9月12日,内蒙古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个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文件,到2025年,光伏和新型储能产品的供应能力将大大提高,晶硅材料的生产规模将占全国的40%以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能力将达到当地80%以上的建设需求。面向“东数西算”建立一批具有示范主导作用的分布式光伏集群配套储能系统,如提高能源保障供应能力等重大项目。支持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鼓励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发展风景储热等多能互补供能方式。在农村牧区建设“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结合供电和供热需求,等分布式光伏电站推进风景农牧互补综合能源项目建设,鼓励自发自用。

山东:积极推进工商和家用光伏的开发利用

9月14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山东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示范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发展。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好、建设条件优越、可持续发展条件好、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地区,有序推进风能和光伏发电的集中发展。结合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积极推进工商户光伏开发利用,推进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体化应用。鼓励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制氢,培育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新业态。

山东:对2022-2025年建成并网的漂浮海上光伏项目给予财政补贴

9月14日,山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支持绿色低碳优质发展试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财政政策措施》,支持新能源体系建设。该文件指出,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大力发展,建立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能源体系。并网于2022-2025年建成“十四五”2022-2024年建成的漂浮海上光伏项目和并网“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按建成并网年度给予财政补贴。

江苏:风景项目应采用自建、合建或购买新型储能方式实施市场化并网条件

9月19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配套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根据文件,新的陆上集中光伏发电项目和海上光伏项目(固定桩基)应通过自建、联合建设或购买新的储能方式实现市场并网条件。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不再按照长江以南、长江以北的配套建设新型储能比例进行分配,新型储能(持续时间2小时)应按10%以上的功率比例进行分配。配套新型储能可结合项目就近布局,也可在全省选址建设或租赁。

吉林:建立能源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开发利用清洁能源

9月25日,吉林省政府发布了《吉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计划》。文件指出,建立能源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加强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供应保障,建立健全能源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核心能源需求。促进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三峡的陆地风光”、“三峡山水蓄能”等重点项目,推进“氢动吉林”建设鲁固直流配套300万千瓦风电基地、光伏基地、生物质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多元化开发、充足可靠的电力供应体系。

智能光伏 储能在工业等领域的创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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