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更换补贴

9月7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8个部门和单位发布了《上海关于振兴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更新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促进城市汽车消费市场的升级转型。现在,我们将加快淘汰和更新旧汽车,促进大规模汽车消费。

其中,新能源汽车,“措施”提到,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更换补贴,2023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包括变更登记)在城市注册非营业客车,在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非经营,可申请1万元一次性购车补贴。结合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做好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请的受理和发放,不断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和收益感。

政策原文如下:

上海有几项措施来促进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更新消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函)〔2023〕70)促进城市汽车消费市场升级转型的要求,提出以下措施,加快淘汰和更新旧车,促进大宗汽车消费:

一、新一轮旧车出台“以旧换新”补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起,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以本人名义在本市注册的非营业性燃油客车,并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新的燃油客车。可申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2、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2023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以本人名义在本市注册的非营业性客车,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业性的,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1万元(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进一步推进汽车销售合同网上签订,引导双方细化确认合同中的定金(定金)、取车时间、服务费等口头承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员会)

四、结合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请“一件事”,做好新能源汽车专用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和发放工作,不断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和收益感。(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市税务局、市公安局)

V.进一步推广二手车交易过程中车辆信息报告的使用,涵盖车辆登记、保险、索赔、维护等信息,实现信息透明对称。支持二手车分销企业通过增加线下服务网点、扩大在线业务处理、提供上门收集服务,为公众提供方便的二手车交易服务。(负责部门:市商务委员会)

六、二手车出口流程进一步便利优化。推动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开通“转移登记待出口”试点权限,实现本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处理“转移登记待出口”和“出口注销”业务全覆盖,支持其他合格的二手车出口服务平台申请开通相关业务。支持出口二手车保险短期保险,进一步优化出口二手车保险退保流程。(责任部门、单位:市商务委员会、市公安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上海监督管理局)

7、鼓励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体系,提高回收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车辆报废注销“一件事”。(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员会、市发改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推进本市汽车流通领域数字化转型。加快“上海机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各部门、各环节的信息资源,实现交易信息透明、交易流程规范、业务处理协调。支持二手车交易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丰富二手车交易信息内容,通过信息技术加强交易信息管理,规范在线二手车商户的经营行为,保护买方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市商务委员会)

九、支持各区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出台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汽车品牌、地区、行业协会和汽车销售企业开展各种汽车更新消费促进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发挥汽车流通领域的现有优势,建设汽车质量消费示范区,并提供网络布局、金融服务等相关政策支持。(责任部门、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区政府)

本办法自2023年9月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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