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磁材拟投资8

天和磁材拟投资8

文章:权衡财经iqhcj研究员 钱芬芳

编:许辉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磁材)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申港证券。本次发行不超过607万股,不低于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拟投资8.181亿元用于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2.15亿元)、智能改造工程(8700万元)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4600万元)、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2.701亿元)年产3000吨,补充营运资金(2亿元)。

权衡财经注意到,此前,天河磁材曾计划上市,并于2020年9月2日披露招股说明书,随后主动撤回申请文件,于2021年1月19日终止。这一次终于到了今天的上会环节。报告期内,公司将所有财产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品,部分国内专利和库存作为贷款质押品。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49%、59.19%和60.41%处于较高水平。

天河磁铁父子共持有69.65%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已被保留;2020年,税收占净利润的近45%,毛利率下降;供应商相对集中,客户集中度波动;第三方专利保护制度可能导致海外销售诉讼。

父子共持有69.65%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被留置

公司前身天和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22日,由天津天和独资公司设立。股份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31日。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天津天和,直接持有公司45.39%的股份。袁文杰、袁波、袁易父子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袁文杰是袁波、袁易之父,袁波是袁易之兄。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袁文杰直接持有公司13.74%的股份,袁毅直接持有公司9.14%的股份,袁波直接持有公司1.38%的股份;袁文杰的父子共持有天津天和68%的股份,他们通过天津天和间接控制公司45.39%的股份,袁文杰的父子通过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69.65%的股份。2020年7月1日,袁文杰和他的儿子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规定三人是一致行动人,共同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袁文杰是公司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对公司的人事任免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发行完成后,袁文杰父子持股比例仍高于50%。

天和磁材拟投资8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9月17日,公司作为被调查人,收到了乌兰浩特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袁波立案调查的立案通知(乌兰监察局立通)〔2019〕43号)和袁波留置的《留置通知书》(乌监留通〔2019〕8)要求袁波配合调查包头市原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世明涉嫌严重违纪案件。乌兰浩特市监察委员会于2019年10月30日发布《解除留置通知书》(乌监解除留置通知书)〔2019〕7号),决定解除袁波的留置措施。被告张世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大,依法追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2021年7月14日,张世明案在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将择日宣判。公开信息查询后,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开庭事宜外,本案无其他进展。

乌兰浩特市监察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发布了《说明》,进一步确认“没有发现张世明涉及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天河磁铁、天河、天河盈亚,也没有发现袁波通过贿赂天河磁铁、天河、天河盈亚获得不当利益”。从判决文件网可以看出,天和磁材员工吴某也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天和磁材还与王彩侠、王洪喜、刘建强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并与王金磊发生竞业限制纠纷。

2021年11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袁文杰签订贷款合同,通过银行转账向他借款16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1年11月5日至2022年11月5日,年利率为4.35%。根据合同,公司将于2022年11月5日一次性偿还本息。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1家,全资子公司为包头天之和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为国瑞科技创新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

2020年,税补占净利润的近45%,毛利率下降

天河磁材主要从事烧结钕铁硼、烧结钡钴等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0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496亿元、18.254亿元和28.84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308亿元、1.43亿元和2.228亿元。2020年至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分别为5.386.23万元、-1、972.31万元和-52、684.70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41.19%、-13.79%和-236.42%。

值得注意的是,在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政府补贴金额较大,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贴金额分别为4、434.02万元、791.12万元和3、784.21万元;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1、380.63万元、1、048.74万元和1、144.03万元,税补总额占当期净利润的44.45%、12.86%和22.12%。

从产品类别来看,烧结钕铁硼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5%以上,烧结钡钴占比较小。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风力发电、节能家电、3C消费电子等领域,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报告期内,公司烧结钕铁硼销售收入分别为11.038亿元、16.622亿元和24.496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7.26%、96.66%和98.21%。公司烧结钕铁硼销售收入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下游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节能家电行业、风力发电行业和3C消费电子行业的需求增长,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大幅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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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天河磁材海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5.10%、由于汇率波动,23.03%和36.25%的汇兑损益分别为-149.35万元、-235.24万元和829.0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毛利率分别为28.86%、25.28%和18.97%高于内销毛利率15.10%、14.64%和14.30%,均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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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55%、17.09%和16.00%低于可比同行平均值19.85%、19.89%和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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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高性能稀土永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争取优质客户,维持市场份额,主要稀土永磁材料制造商经常采取降价手段。下游制造商也普遍控制和降低采购价格的成本,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同时,公司的业务发展受到下游新能源汽车和汽车零部件、节能家电、风力发电、3C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变化的影响,如果上述行业需求未来发生不利变化,将进一步加剧上游稀土永磁材料行业的竞争,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供应商相对集中,客户集中存在波动

报告期各期,天河磁材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87.62%、89.83%、90.68%,占比较高。公司生产和使用的原材料主要是钯钕/钕、异常铁、铌等稀土金属,单价较高,深受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国际贸易环境、国家产业和货币政策、市场供需和博弈关系等因素的影响。稀土永磁材料制造商大多根据主要原材料价格趋势,综合考虑自身利润目标和客户接受度,及时调整产品价格,但由于部分股票订单价格锁定,增量订单价格调整仍需经过一定的过程,因此稀土永磁材料成品价格调整通常滞后于原材料价格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的80.29%、77.91%和85.21%,占比较高。目前,公司主要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复能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研究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主要供应商开展大规模集中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7.813亿元、12.804亿元和23.932亿元,占当期总采购金额的80.29%、77.91%、85.21%。

报告期内,公司从北方稀土采购的钯钕金额分别为2.942亿元、7.72亿元和14.832亿元,占钯钕采购总额的58.53%、79.10%和84.77%,占比较高。中国是全球稀土原料的主要产地。多年来,国家不断完善稀土矿开采规范和冶炼准入要求,支持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大集团整合稀土资源,形成稀土资源高度集中控制。

汽车是稀土永磁材料的最大消费领域,包括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从2020年到2022年,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总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38.46%、30.63%和39.14%的客户集中度波动。其中,2020年,普瑞姆、法雷奥等一些重要客户在报告期内销售比例明显上升,销售集中度下降。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83亿元、4.786亿元和4.821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25.15%、24.44%和18.67%;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融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472亿元、1.673亿元和1.113亿元,同期资产总额占9.53%、8.54%和4.3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2020年底至2022年底,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4亿元、1.512亿元和1.445亿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0.71%、30.53%和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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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天河磁材库存账面价值分别为3.96亿元、6.192亿元和11.943亿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25.65%、31.61%和46.24%,存货金额和比例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期末存货下跌准备金额分别为145.52万元、549.15万元和1423.13万元。

由于第三方专利保护制度,海外销售可能会受到诉讼

稀土永磁材料在日本的研究起步较早,相关企业的专利布局相对成熟。特别是日立金属长期以来一直在欧洲、中国、日本和美国开展烧结钕铁硼消费市场的专利布局。1983年,他向日本、欧洲和美国提交了烧结钕铁硼基本成分专利申请,并成功获得了烧结钕铁硼磁体基本成分专利权。截至目前,上述基本成分专利已陆续到期,相关技术已逐渐成为知名技术。然而,日立金属在上述地区仍有大量烧结钕铁硼制造工艺相关专利,该专利仍在有效期内。

根据《科技创新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申请文件发行登记反馈实施信验证意见》,大地熊与日立金属和解协议有保密条款,约定专利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流程和金额限制向公众披露;大地熊仅在《科技创新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报告期内,大地熊向日立金属支付的专利使用费占总营业成本的不超过1%,占总利润的不超过10%。同时,在查阅正海磁铁公开披露信息后,未披露和解协议中专利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流程;宁波金鸡强磁铁有限公司为非上市公司,未披露与日立金属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

参照大地熊披露的数据,如日立金属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公司以与三家公司相同的方式解决。如果公司因日立金属起诉与日立金属和解并支付相关和解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向日立金属支付的专利费用不得超过1041万元、158万元、2344万元,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不超过7.01%、10.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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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2021年底、2022年底,天河磁材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余额分别为9759.54万元、2.17亿元和8.1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49%、59.19%和60.41%。从资产负债率来看,天和磁材远远超过可比同行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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