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电车资源报道,2022年1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帮助中小企业稳定增长、调整结构能力的通知》。关于新能源汽车,《通知》提到:有效扩大市场需求。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参与国家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政府采购项目对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分阶段提高到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 年底。实施扩大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下乡等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
原文如下:
印发《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稳步增长、调整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教育部 :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领导小组同意了《帮助中小企业稳定增长、调整结构能力的若干措施》。现在发给你。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
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023年1月11日
帮助中小微企业稳步增长、调结构能力强的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 政策部署,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当前困难,进一步推进 稳定增长和预期,努力促进中小企业调整结构的强大能力,制定以下措施。
1.进一步促进稳定增长和稳定预期
(一)加强政策落实和支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 稳岗返还等政策,有效推动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有效。结合 实际优化调整 2022 年底到期的阶段性政策。加强中小微企业 及时掌握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进一步监控行业运营, 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会同各地按职责负责 分工负责)
(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用好支小再 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 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供应。推动 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第一贷款、信用贷款、无偿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贷款,促进贷款还款模式,促进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加 量扩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产业链中小微企业融资。有条条的选择部分 重点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主导产业链、“一链一链” 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深化产融对接和信息共享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制定专项信贷 中小微企业在高效服务链上,促进产业和金融的良性循环。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有效扩大市场需求。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更新 参与国家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 略任务。分阶段提高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高至 40%以上的政策延续到40%以上 2023 年底。扩大汽车和绿色 智能家电消费、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下乡等促消费政策 措施。全国继续开展消费品“三品”(新产品、名品、精品) 举办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和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消费季、消费促进月等活动。鼓励大型企业和平台机构发布 采购清单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跨境匹配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企业开拓更多市场,创造更多商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负责)
(五)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推进原材料重点建设 产业链上下游长协机制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衔接,确保 中小微企业原材料需求链。加强大宗原料“红黄蓝”供应 需要季度预警,密切监控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灵活利用国家 储备进行市场调整。加强对大宗商品期货市场的监管,打击囤积 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过度投机炒作。 (二)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 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和舆论宣传引导。健全国家、 省、市、县四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化公共服务机 构作用。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行动进一步推进 业务服务月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高质量、更准确的政策宣传 解读、咨询、培训、技术等服务。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助查” APP提供个性化的政策匹配服务,提高数字平台的作用 惠企政策的知晓率、惠及率和满意度。加强先进典型宣传, 讲述中小企业发展的故事,深入开展第三方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评价,形成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工业 信息化部、中央宣传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合法权益保护。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落实和支持 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制度。严格执行《保险》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支付条例 中小企业逾期未支付账款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监管 处理强烈的投诉。深入开展企业违法收费整治,建立协调治理 联合处罚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业 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财政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等部门会同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是促进中小微企业结构调整能力强
(八)加强培育专业化、特殊化、新型中小企业。完善中小型优质产品 3.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企业肖像,加强动态管理。整合各种服务资源,完善专项服务 员工工作机制,支持创新专属服务产品,开展个性化、订单化 精准培育“一企一策”服务,着力提高培育质量和效率。中央财政 继续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质量发展、降费奖励和补贴。到 2023 年底, 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 15 超过10000人,省级专业新中小学 企业 8 “小巨人”企业超过1万家,专业化、专业化、专业化。 1 万家以上。(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创新。大、中、小企业的深入实施 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围绕重点产业链举办“百万企” 小企业整合创新对接活动,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 资源和应用场景。大中小企业供需对接在不同行业区域进行 努力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性。推广中小微商 贸易企业创造特色、品质、品牌,促进贸易企业以大带小, 协同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科技部、商务部 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化。实施 赋智中小企业科技成果专项行动,搭建创新成果转化平台, 解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评价 价格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 中央财政继续支持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的专项行动 4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加快“看样学样” 数字化转型步伐。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进入园区、集群、集群 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商务部按职责负责 分工负责)
(十一)提高中小企业质量标准品牌水平。实施质量标 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开展可靠性“筑基”和“倍” 继续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质量”项目 提高中小企业质量工程等活动的数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改进行动 技术和质量管理能力。支持中小企业领导或参与国内外 先进标准的制定、推广和应用,提高中小企业的标准化能力。 为中小企业提供品牌创造与培育、咨询与评价、品牌保护等服务 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行业品牌建设能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产权局、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保护。组织开展知识产权 实施创新管理相关国际标准试点,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发布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应用指南 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进一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 做好许可使用费估算指导和许可后产业化配套服务。 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 加强行政裁决、调解和仲裁,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开展维权援助公益服务。(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 5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对人才兴企的支持。对中小企业经济进行深入实施 营管领导人才培训,优化中小企业职称评定,支持符合要求 合格的“小巨人”企业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 站。深入实施“千校万企”合作创新伙伴行动,择优派驻 批博士生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实行“校企双聘”制度 选择一批专家教授担任中小企业技术和管理导师 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指导等服务,吸引更多大学毕业生 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资源 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增加对优质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支持。支持专精 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专人对接” 即报即审机制,加快专业化、特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进程。发挥国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基金的政策指导 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早投小投创新。(中国证监会,工人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加强 政策指导和资源整体规划,建设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梯度培育 系统,扩大集群主导产业,促进集群中小微企业的专业化、新颖化 发展。组织服务机构和行业专家进集群开展咨询诊断服务 开辟产业链上下游生产资源和优质服务资源渠道,完善 集群服务能力。2023 年培育 100 国家中小企业特色 6产业集群。(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 充分发挥各级协调机制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作与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共同帮助中小微企业稳步增长,调整结构强能力,实现优质发展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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