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据三亚科技产业信息化局官网报道,该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三亚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建设换电补能差价补贴和经济增长促进新能源换电汽车消费补贴申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实际用户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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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科技产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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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换电车型补能差价补贴的资金补贴对象为在海南省购买并首次在三亚注册的换电车型的实际用户。申请换电车型补能差价补贴,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的换电车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中重型卡车参照《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 GA802-2019中重型卡车分类要求;仅用于港口倒车和现场运输的中重型卡车不得提供“公告”产品和许可证要求(验证工厂证书、港区或现场登记证书等)。
2.申请车辆为首次登记的车辆,注册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
3.申请车辆需要进入海南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的车辆;
4.购买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30日(含)前首次登记。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的车辆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
5.换电车辆应与三亚本地有换电站投资运营记录的第三方换电运营机构签订换电服务协议;换电服务协议的内容可以清楚地反映三亚本地第三方换电站的换电服务(除同一控制人外,车辆与换电运营商签订的换电服务协议除外)。
同时,《通知》表示,对于2022年9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购买并满足补贴要求的换电车用户,补贴标准按照《三亚市统筹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增长的行动计划》执行,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含电池价格,下同),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补贴1万元。在此期间,补贴不得与《三亚新能源换电试点城市建设计划》重复申请。
此外,《通知》还提到,2022年6月15日(含)前,2022年补能差价补贴和消费补贴截止申报。对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达到补贴标准的换电车车主,补贴资金将于2023年完成统一清算,补贴资金将分配给机动车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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