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2月8日讯 针对淄博一些居民小区很多充电区域未配置灭火器等灭火器材,虽建有充电桩,依然存在 “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问题,淄博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建议。12月7日,在淄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记者领会到,淄博力争三年实现根基满足居民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需求。
在淄博市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邢召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强住宅小区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扶植的建议 (第16021号)”,被列为2022年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
建议提出,一要强化源头管控,新建住宅小区要全覆盖扶植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二要对峙全覆盖扶植、分步实施的原则,让既有住宅小区依照小区需求进行全覆盖配建;三要依照市场化优先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并对收费价格进行公道调控。
据先容,淄博成立了淄博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扶植工作专班,印发了 《淄博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扶植行动实施方案》,摆设用三年时间展开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扶植行动,同时,明白了年度任务方针,2022年全市将扶植充电插口7万个,2023年和2024年每年很多于5万个,三年实现根基满足居民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需求。
今年,淄博已扶植充电插口7万余个,提前完成年度任务方针。
此外,淄博印发 《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置比例不低于居民户数的35%”,并将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纳入计划条件和扶植条件意见书内容,严格新建社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做到与衡宇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完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既有住宅小区全覆盖配建,以满足居民需求为方针,按照实际公道结构、公道增设,实施革新的老旧小区全覆盖扶植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
公共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张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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