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2年国家充电桩政策
2022年国家充电桩政策如下。
1、自(专)用充电桩(群),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投资主体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单个充电桩(群)最高20万元。
2、经营性集中式公(专)用充换电站,是指向当地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充换电设备装机功率不低于315KW,且面向社会所有车辆开放经营的充换电站。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公(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补贴标准按照自(专)用充电桩(群)补贴。
3、多个主体共同建设的公(专)用充换电站,自行协商确定其中1个投资主体为补贴申报单位。
4、充换电设备装机模块总功率与外电容量不符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补贴。
2. 国家对充电站的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充电桩补贴标准按照额定输出功率进行一次性建设补贴,直流充电设施6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 换电站每个换电工位增补30万元。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采取事后补贴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第五条 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六条 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 违反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核算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九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条 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并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合伙私分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 在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中不负责任,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严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 新能源汽车补贴2022年最新政策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9100,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26w。插电混动车型补贴下降至4800。
此外,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相当于说新能源补贴退出时间是2023年,届时购买新能源车将不再有国家补贴。
新能源汽车使用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出门前,别忘记检查车的安全性能,看看刹车是不是好使,轮胎的气压是不是欠缺,新能源汽车上路后,回家及时充电,充电时要求和电源接触完好,如果接触不良的话,可能会导致某些部件损坏。
需要注意如果自己的车在路上,电量已经不足了,就不要勉强让它行走,这样它会很费力,也会对里面的零件造成损伤,最好的方法是找充电桩,停下来充电,不透支使用就是对它的最好保护。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新能源汽车
4. 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扶持政策
法律分析:为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给予奖励。大气污染城市2016-2020年奖励门槛新能源汽车推广量分别不低于3.0万辆、3.5万辆、4.3万辆、5.5万辆、7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3%、4%、5%、8%、10%。中部城市2016年-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8万辆、2.2万辆、2.8万辆、3.8万辆、5.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3%、4%、5%、6%。其他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0万辆、1.2万辆、1.5万辆、2.0万辆、3.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0.5%、1%、1.5%、2%、3%。推广数量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 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5. 汽车充电桩国家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从各地区来看,地方政府大力推进,上海等地运营补贴大幅提升。自国家对充电桩的规划出台后,各省市纷纷出台了不同程度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十四五”规划将至,各市也在设施补贴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公用充电桩运营的补贴力度,上海对公用充电桩运营补贴由2016年的最高200元/kwh·年提高到2020年最高800元/kwh·年;北京对2020年5月31日以前投运且未获得建设补助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给予最高500元/kw的建设补贴,运营部分给予0.1元/kwh补贴,年补贴上限为1500kwh;成都2020年对公用充电桩运营根据充电量进行分级补贴,1000万kwh以内补贴为0.1元/kwh,1000万-2000万kwh以补贴为0.15元/kwh,2000万kwh以上补贴为0.2元/kwh。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6. 2021上海充电桩新政
上海市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此次《办法》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从重建设转向重运营,支持方向从设备补贴转为度电补贴,仅对示范设施保留设备补贴政策。
二是从全面推转向抓重点,通过度电补贴和示范站建设重点解决电动出租车充电难问题,着力破解进社区难题。
三是从无序充转向有序管,依托市级平台加强充电运营企业管理,依托企业平台加强社区有序充电和安全充电管理。
通过加强充电企业科学建设、规范运营、互联互通管理,实现有序充电、安全充电、便捷充电的目标,为电动汽车车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配套的补贴政策是:
按照站点的星即确定补贴标准,对于经考核评定为A级及B级企业的下属星级站点,给予连续6年申报度电补贴的资格,起始日自基本数据接入日的下一个季度开始计算。
“一星”及以上的充电站点可享受度电基本补贴,“二星”及以上的充电站点可享受度电星级补贴。补贴电量不超过补贴电量上限标准。
2021年及以后补贴标准,根据充电设施整体运营效率等因素2年一定;具体由市级平台提出测算方案,报市发展改革委核定后执行。支持充电桩示范社区建设为破解充电桩进居民社区难题,结合美丽家园、旧社区综合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重点在中心城区(外环以内)开展示范社区建设。
充电示范社区建设为期3年(2020年-2022年),目标全市每年建成10个示范社区。对示范社区给予综合性政策支持:
一是给予充电设备补贴政策,充电设施(含解决油车占位的停车设施)按充电设备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600元,交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300元。
二是按专用充电设施标准给予度电运营补贴政策。
三是对示范社区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由充电企业代为申请,用于补充社区公共收益。
四是电价支持政策,与电网企业结算电价执行居民电价标准。
支持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为尽快解决纯电动出租车充电问题,重点是日间补电问题,在出租车运营集中地建设一批充电示范站。
充电示范站建设为期3年(2020年-2022年),参照市政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建设,目标全市每年建成15个示范站。
具体支持措施包括:
给予专享度电补贴,按度电0.4元标准(2020年)补贴驾驶员;支持示范站建设。
计划2020年-2022年间,在全市范围内按一定的建设标准,每年组织建设15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对示范站延续30%设备补贴政策,同时享受国家集中性充换电设施基本电费减免;支持“桩车匹对”工作,由市级平台作为信息枢纽,调动充电企业积极性,并对“桩车匹对”的充电桩提出为出租车服务的具体要求。
7. 充电桩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支持自 (专)用充电桩共享改造。对支持自(专)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桩,由充电企业代为申请;给予充电设备补贴政策,充电设施 (含解决油车占位的停车设施)按充电设备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600元,交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3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8. 我想问问新能源汽车安装充电桩有电价补贴吗
有。
从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了解到,在1月12日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包括在西安新购买新能源汽车以及在自有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对在本细则执行有效期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由市财政给予1万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对于公共充电桩,市级补贴为0.15元每度,各开发区在市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再补贴0.15元,其他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进行补贴。
社区作为新能源汽车主要的充电场所,充电桩报装难、充电贵已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产业最后一公里的发展瓶颈。恒大物业此次将国网恒大的合作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能源车主的充电难题得到了解决,对于新能源车主而言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9. 2022年新能源补贴政策
新能源补贴政策的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进行确定。对于已经满足了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照每千瓦时三千元人民币进行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最高的补助是每辆车补助五万元。纯电动乘用车的最高补助是每辆车补助六万元。如果每家公司卖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及纯电动乘用车都达到了五万辆车的规模之后,中央财政将会适当地降低补助的标准。
在补贴政策退坡面前,新能源客车迎来最后发展的良机,在最后的两年时间内,公交、旅游企业将加速把柴油车辆替换为新能源车,享受到史无前例、中国独有的新能源汽车补贴盛宴,补贴结束后,新能源客车销售虽然不会大幅下降。但在相对较高的价格面前,用户并不仅仅只有纯电动车可选,天然气车、燃料电池车等燃料类型的车型也有成为主销车型的机会,在充电桩仍旧严重不够用、续航里程依然有限、价格居高不下的现状下,新能源汽车将在两年后迎来真正的大考。
【法律法规】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第七条 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并建设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
(二)确定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至少建立一种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租赁模式。
(三)制定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统一,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正在制订的国家相关标准相衔接。
(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
(六)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
(七)做好与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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