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科技8月4日消息,宁德时报与中创新航的专利纠纷在过去两年中取得了重大进展。
根据8月3日中国创新航空公司发布的公告,宁德时代以正极电影、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发明专利对中国创新航空公司提起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上述两项相关专利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0年修正)》第二条的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无效的,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权利人基于无效权利要求的起诉。
据悉,自2021年7月宁德时代正式起诉中创新航专利侵权以来,两者专利纠纷持续了近两年,期间索赔金额不断增加,最新诉讼请求累计达到6.48亿元。
两者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锂电池知识产权纠纷,也引起了业界的高度关注。
据此前报道,去年7日—9月,宁德时代向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创新航被认为侵权专利共5项,包括正极片及电池、防爆装置、集流构件及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宁德时代索赔1.85亿元。
今年5月,宁德时代向法院提出将赔偿金额提高到5.18亿元;今年8月1日,宁德时代再次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为1.3亿元。
宁德时代表示,中国创新航空公司涉及的专利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涉嫌侵权的电池已经携带了数万辆汽车。如果中国创新航空公司败诉,涉及相关电池的车型也将被禁止销售。
对此,中创新航在公告中声称,“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较快。公司的产品采用了更先进的技术,与诉讼相关专利的早期技术完全不同。本公告判决中提到的不需要立即停止销售诉讼相关产品。”
作者:若风来源: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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