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7年12月31日前降低二手车经销增值税至0.5%
来源:AC汽车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活跃二手车市场。
通知显示:2027年12月31日前,广东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着力优化反向开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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