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宝马退出价格战,全系涨价3万元起
近日,宝马宣布退出价格战,宝马还降低了经销商的返利门槛,取消了金融渗透和密采考核。
宝马全系产品的价格均有所上调,涨幅在3万元—5万元不等。
经销商加价,不认便宜订单
多地区出现宝马销售不认之前订单,拒绝交付,销售临时要求加价才能提车。
重庆地区出现17.45万的宝马i3,5月底交付定金,销售拒绝交付,加价至少1万才能交付;
郑州也是宝马i3,合同定金,贷款均已经通过,也拒绝交付,加价2万才能交付;
拒不交付的订单多为5-6月的降价宝马订单。
宝马经销商为啥拒绝交付
还是利益所致,上半年宝马经销商基本是卖一辆亏一辆。
1.降价效果未达预期
据悉,宝马此前价格战中投入巨大。以宝马i3为例,其裸车价从指导价35.39万元降至一半左右,上险后的落地价已从去年的25万元左右降到20万元以内。宝马5系燃油车的起售价也降至约31万元,相当于七折优惠。
虽然主动降价,但宝马集团在中国市场的销量为375,947辆(含BMW和MINI品牌),同比下滑4%。
降价了却依然没有取得效果,销量依旧下降,而降价也给经销商带来了门店亏损。
2.宝马放弃价格,降低经销商考核标准
宝马将从7月起,通过减少销售量来稳定价格,缓解门店经营压力,7月份门店批售任务下调了15%。
宝马以降量来换价。
从经销商角度来看,现在厂家退出价格补贴,没有必要再去坚持卖一辆亏一辆的状况,加价了才交付保障店面利润。
而且从维权成本来看,车主维权成本明显非常高,
对于之前的大定单,要么逼迫用户放弃,还能吃个定金;
要么就加价交付。至于真正维权到底的,或许在经历一系列折腾后,按期交付就好。
已交大定,被告知加价交付的用户怎么办?
首先,4S店这种行为已经属于违法了。
4S店拒绝交车、采取临时加价提车违反了合同约定,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次,用户采取的维权方式
1、拒绝加价要求
面对加价提车等不合理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店面不行,就通过厂家客服售后沟通。
2、12345消费者投诉
可以向品牌厂商客服电话或12345、12315进行投诉,要求4S店按照合同履行交车义务,承担合同约定逾期交车的违约责任;
3、以上还不行,法律起诉
这时候维权成本已经非常高了,用户耗时耗力,甚至还需要请律师参与。
以4S店单方违约为由起诉解除合同要求双倍赔偿定金;
或者起诉要求4S店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对于迫于形势已经加价完成提车的消费者依然可以通过起诉要求退还加价部分费用。
宝马经销商临时加价霸王条款的影响
品牌形象受损,用户寒心
贵为高端品牌,如此掉价的行为,确实非常让人不齿。
国产新能源势力的突飞猛进,本身就对BBA为代表的豪华汽车厂商行成很大的冲击,市场份额连年下降;
如此情况下被迫卷入价格战,虽然销量已经下降,但有木有想过,如果不降价,或许,销量下降的更严重。
对于普通用户,特别是已交大定的用户来说,经销商临时加价这种行为绝对是心寒。
市场份额影响
目前小道消息,显示宝马退订率达到了30%,
所以这种退出价格战,临时加价交付的行为,对宝马销量的影响,预计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就会吃到回旋镖。
结语
不卷价格,卷价值是OK的,只要品牌价值以及车本身质量能支持高溢价,用户是可以接受的。
但临时加价这种失信行为,对于百年车企其实伤害非常大。
诚信乃行商之本,针对经销商如此短视的行为,目前宝马官方仍未有具体表态。
在商言商,诚信若失,民意难回,失信回旋镖终会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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