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抽查动力电池产品70批次 3批次不合格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抽查动力电池产物70批次 3批次分歧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6月10日,山东省市场监视治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动力电池产物质量省级监视抽查成果。

2021年第4批省级监视抽查共抽查动力电池产物70批次,其中,生产范畴22批次,畅通范畴48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 32620.1-2016《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32620.2-2016《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2部分:产物品种和规格》、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平安要求》、GB/T 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式》、QC/T 743-2006《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产物的外观、尺微暇、端子极性、质量、额定容量、分歧温度下的容量、快速充电能力、峰值功率、过充电、材料的阻燃能力、耐振动能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物的外观、外形尺微暇、极性、质量、室温放电容量、-20℃放电容量、20℃倍率放电容量、过充电、外部短路、加热、挤压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临沂市兰山区鑫源商贸行、泰安市泰山区宇国电动车配件销售中心2家销售者的3批次产物不合适相关标准的要求,分歧格项目为峰值功率、额定容量和分歧温度下的容量(-20℃)项目。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分歧格产物生产者和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视治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视治理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产物质量监视抽查治理暂行法子》以及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视治理局关于监视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置工作。

及格产物汇总表.xls

分歧格产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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