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猛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计划召回以下车辆:

一、自2023年1月20日起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复生产日期在2018年1月11日至2022年6月29日时代的部分进口CLS、E级汽车,总计11353辆。
自2023年1月20日起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复生产日期在2018年10月18日至2021年3月8日时代的部分国产E级汽车,总计59177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后备箱中12V蓄电池的固定装置可能无法承受意外碰撞带来的负载,造成蓄电池位移。极端情况下,蓄电池与电气毗连断开,致使告急呼唤、电动座椅调理、危险警告灯、自动车门解锁等平安防护功能失效,存在平安隐患。

二、自2022年12月30日起,召复生产日期在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9月9日时代的部分EQE汽车,总计95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右前转向节可能存在裂纹,且裂纹会随驾驶时的载荷而变大。极端情况下可能致使转向节断裂,影响车辆的操控性,增加发生碰撞的风险,存在平安隐患。

三、自2022年12月16日起,召复生产日期在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10月21日时代的部分国产GLC汽车,总计4877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主机软件设计问题,致使主机控制单元软件向通讯模块提供的车辆位置数据不正确。在自动或手动触发告急呼唤时,发送给梅赛德斯-奔驰告急呼唤中心的车辆位置出现误差,可能致使发生事故时救济延迟,存在平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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