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修订3项部门规章,多项便民措施即将实施

2021年12月27日,公安部制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三项部门规章

2021年12月27日,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高效公共服务的新需求,公安部制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三项部门规章,其中包括多项便民措施。

 

9交管便新措施

其中3项为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1、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2、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3、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其中4项为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1、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2、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3、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4、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其中两项减免便民服务新措施:1、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2、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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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来自<新华部>

3项部门规章实施时间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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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来自<中国政府网>

为保证3个部门规章顺利实施,公安部将加强组织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修订配套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信息系统升级、硬件设施改造、制度流程调整、政策宣贯培训等实施准备。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精准落地、严格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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